我们宿舍一起申请的宽带,当时以我的名字申请的
去年四月他们都毕业走了,因为我一直没在学校(我前年就不住校了),身份证不在他们不能办理宽
带注销手续,因为开通时说三个月不交费就会拆机,我想大不了就多交三个月的钱(每月45元),
就没再想
偶尔回上海,楼下阿姨给我一堆单子,我知道有电信的但没在意
这次回去(8月底)时间长,仔细看了看账单,发现一年多了还在收钱,马上打电话过去询问,
回答说今年6月份已经拆机了,但是我要交1000多元的月租费和滞纳金,我不服,投诉了
给我的解决是:月租费必须交,滞纳金可以不交,约600元。
我仍不服:为什么三个月后不拆机?
我只交三个月的月租及这三个月至今的滞纳金,他们答:没可能
我也不服判决,他们准备法律制裁我
我也希望法律给个公正的裁决,钱不多,就是不服气,为什么该拆机不给我拆?
期间,他们说打电话联系我,我宿舍根本没人,手机大前年就换号了,没联系上,账单寄着我也大部
分都没看到(我回上海都住自己的房子,就这次房子出租了才住宿舍的)
催缴费未果、还一直给着网络,不是很没道理?
请问各位律师,我有道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