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前百态
李庄清楚自己被抓会引起(舆论)巨大震动。
2009年12月30日上午9点刚过,重庆市江北区法院第一审判庭二百多人已经坐定,等待代理重庆涉黑案中涉嫌伪证罪、妨碍作证罪的律师李庄出场。
审判长法槌一敲,李庄被法警带到被告席。没有人知道,从候审室走出来的那一刹那,他是怎样的一番心情。据透露,被逮捕后,李庄向有关方面提了几个要求,其中之一就是希望知道舆情。
李庄清楚自己被抓会引起巨大震动。半个月来,媒体报道在代理龚刚模涉黑案中,李庄如何唆使龚谎称自己受到刑讯逼供、如何捞钱,他的办案风格、职业习惯、既往表现、行内口碑,成为媒体深挖的内容。
一位律师说,在当下的社会,单是李庄收了150万,就足以让他陷入不利的舆论境地。“他已经被抹得很黑了。”李庄的辩护律师之一陈有西说。
李庄事发后,陈有西连续发文质疑有关媒体报道,指出重庆当局逮捕李庄于法无据。法律学者何兵在接受采访时也表达了类似的质疑。庭审前一天,由何兵主持的李庄案和刑事辩护制度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与会的多名法律学者认为,凭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李庄构成指控罪名。法律业界人士担忧,如果李庄案无法公正处理,将使原本艰难的刑事辩护雪上加霜。
陕西两名律师赶来为两位辩护律师陈有西和高子程助威。向江北区法院申请旁听的各地律师协会多达十多家。接手李庄案后,高子程感受到同行对此案的期待。为减轻压力,他极力说服陈有西一起为李庄辩护。他说:“如果李庄被判有罪,我会很难受。”
庭审前一天下午,因为申请旁听的人太多,法院决定,将庭审地点从原定只能容纳一百来人的小审判庭,改到拥有两百多个坐席的第一审判庭。旁听证仍很紧俏。重庆市高级法院只领到了五张。二百多位旁听者中,有重庆市党政机关的人员、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重庆的法律学者、三十多家全国各地媒体记者,以及其他省市的律协代表。他们有的被请来监督庭审,有的试图通过庭审寻求真相,有的特意赶来声援同行。
因为被告人本身就是律师,两位辩护律师业务水准精湛,庭审不可控因素多,重庆官方人士对媒体旁听的问题举棋不定,几经反复。也是直到庭审前一天下午,官方才敲定对所有提出申请的媒体放行。
一位重庆政法界人士说,如果不让媒体进去旁听,记者只能从辩护人那边获得信息,对案件的客观报道没有好处。
此番重庆打黑,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一直对媒体三缄其口。李庄案发,官方一反常态邀请个别媒体进行报道,举报律师的当事人龚刚模更是接受了中央电视台的采访,让观察人士摸不着头脑。
从介入对李庄案的讨论时起,陈有西的个人学术网站成为他发布案件相关报道、评论的小型通讯社。
作为浙江省高级法院前新闻发言人,陈有西认为对司法与传媒的互动有自己的体会。
陈有西对南方周末记者说,重庆市江北区法院的法官们对他们两位辩护人非常尊重。27日晚,合议庭全体成员和他们见了面,听取了他们对案子的意见。在争取证人出庭未果的情况下,他们坚持让法院对龚刚模的伤情做司法鉴定。庭审前夜,他们拿到了这份鉴定。“法院在它可为的范围内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陈有西说。
辩护进攻猛烈,法院数次休庭
七位为控方作证的证人通通未到庭。律师认为证言是证人被拘留的状态下作出,法庭不能采信。
合议庭对这场庭审做了充分的准备。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都有预定的应对方案。尽管如此,庭审的一些情况还是让他们措手不及。
比如李庄申请回避。尽管庭前法院已经驳回了辩护律师的管辖权异议,李庄一上来依然希望让此案到重庆以外或至少是江北区以外的法院审理。庭审的前半个小时,公诉人和法官审理此案的资格遭到了严峻的挑战。
李庄申请江北区法院、江北区检察院整体回避,被驳回;复又申请法官、公诉人逐个回避,又被驳回;对审判长的决定申请复议,再次被挡回来。依法律规定,公诉人是否回避,必须由检察长决定。“审判长连屁股都不挪一挪?”李庄很强硬,“哪怕出去卫生间打个电话也行啊!”
重庆市司法系统一位法官说,像申请公诉人回避这种情况,基层法院的法官极少碰到。
李庄进而提出证人出庭、对龚刚模进行司法鉴定、调取看守所录像、指定管辖等五项申请,导致庭审两次陷入尴尬。
旁听者开始有所议论。有人说李庄是胡搅蛮缠甚至是藐视法庭,有人觉得这是他的权利,提出这些申请无可厚非。
庭外的重庆司法高层官员对这种状况非常关切,不时与庭内的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他们一是关心庭审是否能顺利进行,二是关心媒体记者的反应。两次休庭后,一些官方媒体开始对外发布消息,大致基调是,法官充分保障李庄的权利。
第二次休庭以后,法官对五项申请一一作出说明。李庄说,既然法庭剥夺了他的基本权利,他和辩护律师希望以沉默应对。公诉人几次提问,李庄都不说话。审判长让书记员把被告人拒不回答记录在案。突然,李庄对审判长说,他还是想配合庭审正常进行,让公诉人重新提问。
不知道什么原因让李庄没有“死扛”到底。在后来的庭审中,他和辩护律师几次提到,他们和审判长、公诉人没有个人恩怨,只是真诚地希望法庭能公正审理此案。
和李庄真正有“恩怨”的是重庆警方。陈有西最终想加入为李庄辩护,也是认为“此案是律师权和警察权交锋的绝好机会”。遗憾的是,如同预料中那样,无论是侦办龚刚模案的警察,还是龚刚模本人,都不可能出庭接受质证。龚刚模是否受到了刑讯,警察是否因为李庄发现他们的违法行为而反咬一口,都无法在庭审上搞清楚。
七位为控方作证的证人通通未到庭。他们中有李庄的助手马晓军、和李庄一起为龚案出谋划策的律师吴家友、要求李庄接下龚案的龚刚模家人。他们的证言都由公诉人在庭上宣读。高子程指出这些证言有多处矛盾,且都是在证人被拘留的状态下作出,法庭不能采信。
“难道一个老百姓会跑去看守所作证?”高子程揪住这点不放。
两位辩护律师从公诉人出示的证词认为,警方有多处违法:审判阶段律师会见当事人时警察在场“陪同”,审判阶段警察还在取证,证人被警方拘留等等。高子程说,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方不仅对警方上述违法行为视而不见,还把这些非法取得的证据拿到庭上出示,不能不说是严重的失职。
高子程还向公诉人抛出一个疑问:如果李庄唆使龚刚模说自己受到了刑讯逼供,为什么他还要向法院申请对龚进行司法鉴定,难道他想揭穿自己的谎言?
对于证人为何被拘留,公诉人答复因为他们涉嫌其它犯罪。在涉及警方违法的其它问题上,控辩双方始终没有进行火力集中的论辩。整场庭审时有火花闪现,却形成不了短兵相接的局面。庭审后一位重庆法律学者说,公诉人表现出了高超的辩论技巧,成功地避开了很多问题。
两位辩护律师从实体上对指控的罪名进行反驳。他们说,既然说是伪证,公诉人却拿不出哪怕是一个烟头之类的伪造出来的证据;说李庄妨害作证,也没有证据显示李庄接触了龚案中的证人。公诉人说,伪造证据是行为犯,只要有行为就行,不必有结果。
庭审期间的第一次掌声出现在下午。公诉人发表了一番慷慨陈词之后,旁听席中间一排有人带头鼓掌,随即引起记者区的一阵骚动,甚至有记者因此愤然离席。事后有人确认,那个位置是一些当地机关人员的旁听区域。
当日审完的玄机
重庆与会专家向检察院提出,李庄案的起诉操之过急,检察院相关人士回答,他们把证据都做实了。
一直到傍晚时分,质证阶段还没结束。一位旁听者问在场维持秩序的法警,晚上是否会暂时休庭,其余留待明天继续审理。法警说,这案子有关方面压力很大,肯定要在今天审完。
有传言说,重庆官方对于庭审有两种预案,并向康达律师事务所高层通过气:一种是李庄配合庭审且律师做罪轻辩护;另一种情况是李庄不配合且律师做无罪辩护,法庭将做不同的处理。陈有西向南方周末记者否认了这种说法。他说,他和高子程自始至终都打算为李庄做无罪辩护。他一开始预感到李庄有冤情,全面看过案卷材料后,更加坚定了李庄无罪的想法。
庭审进行到晚上11点多时,旁听席上的重庆大学法律学者陈忠林被叫到五楼参加一个研讨会,对当天庭审的主要争议点发表看法。另一位参会的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梅传强说,原定会期是次日白天,不知道为何突然提前到当天深夜,他那时正准备睡觉,重庆市政法委打电话给他所在的学校,学校方面找到他,让他马上赶过去开会。
重庆公检法有关人士都在场。检察院的人先介绍了李庄案庭审的有关争议点,包括证人不出庭是否影响证言效力、重庆有无对该案的管辖权、李庄是否有权要求集体回避,等等。
梅传强和其他几位重庆法律学者在会上发表的观点受到了业界的非议。质疑者认为,无论从回答的内容还是姿态,他们的表态都明显偏向控方。
梅传强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就两个实体问题发表了看法。发言时他特意强调,所有的看法都基于一个前提,那就是“有确实充分的证据”,没有这个前提,一切免谈。第二天他发现,当时在场媒体的报道恰恰对这个前提只字未提。在李庄案发之初,重庆当地媒体几次找梅传强要求采访,都被他以不了解案情推掉,最后一次,这个媒体的记者说重庆方面之所以动李庄是有十足的证据,想以此说动梅发表看法。
事实上,与会专家也向检察院提出,李庄案的起诉操之过急,建议应该把相关事实、证据收集得更加充分后再起诉,检察院相关人士回答,相关证据已经做实。“同为法律人,相煎何太急。”陈有西在第二轮法庭辩论中感叹道。他直指这场长达16小时的庭审急于完成一个既定的目标,给人感觉太明显。
即将到来的1月8日,李庄将面临怎样的判决?高子程的辩护词末句或许蕴含着一些信息,“我不敢预想案件的结果,只是心存一丝希望。”
(本报记者曹勇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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