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就着老刘写的咚咚说几句吧~~其实比较法对于我们这些搞实务的人来说离得比较远,又加上我选的就是老刘说的另外一个老师的比较法(强制的),所以我对这门课其实听的是云里雾里的。
首先,第一大感觉是老师上课没啥听的:太抽象!内容抽象,老师说的也抽象——每次上课都是画两个圈,一个代表美国法律制度,一个代表另一国家的法律制度(一般是中国),然后在两个圈内分别画芝麻。有人生动滴总结老师的课堂笔记就是芝麻大饼加油条
最神奇的是,他几乎每次都要画两个圈。所以课堂笔记实在是记不下来啊
但是,这个老师实际上非常的博学,对中国的法律制度研究很深,像老刘说的儒家的一些思想理念,他也写了不少关于这方面的文章,很大程度上解释了中国的法制如何而来,背后的思想,原因又是什么。关于美国的抗辩式法庭模式的原因。这门课如果不是太多拗口的词汇,应该是蛮有趣的。期末考试阶段我曾经和同学讨论一些这方面的内容,没想到经人一解释,觉得一点都不抽象,反觉有点趣。顺便说一下,这个同学也写了一本关于中国律师的书,里面就着重分析了中国法律制度的文化历史政治背景。我还在研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