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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dy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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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89楼草莓朵朵于2008-06-27 10:50发表的  :
[法律咨询:我们的商品房购买合同上写的:在交房之日起365天内拿产权,如果说没有拿到的话,按房款总额的5%赔偿违约金的.6月30就到365天,打电话到售楼部问得到的回答是产权证已经办下来交给银行了(因为是按揭)要等银行把手续完善了才能给业主.这种情况是不是房产商违约?哦再补充哈:打电话到房管局问了产权证已经办下来了


房地产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如果产权登记已经办好了,房产商就没有违约,尽管产权证还没有到你手上
发上依稀的残香里,我看见渺茫的昨日的影子,远了远了.....
顶端 Posted: 2008-06-27 22:28 | 90 楼
草莓朵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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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知道了,有个律师朋友真好谢谢哦


[ 此贴被草莓朵朵在2008-06-30 10:58重新编辑 ]
顶端 Posted: 2008-06-30 10:28 | 91 楼
huis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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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此帖,以后有法律上的点滴可以在上面问,省下笔电话费。
bobo
顶端 Posted: 2009-03-05 16:13 | 92 楼
夜晚的木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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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S!
老刘:关于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可以咨询吗?是我妈遇到了这种情况,说来话长,我需要和律师面对面的咨询,而且我们比较着急,能给帮助吗?
顶端 Posted: 2009-04-26 16:18 | 93 楼
chl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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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刘,想问个关于中介的问题。

我姐于今年年初购置一二手房,三月已拿到房产证。
但现在中介说她没交齐手续费。

实际的情况是:她在签三方合同的时候已交了2w订金。后来第三方与中介商定中介费为1.5w,所以成交前只需交1w订金。至此她从中介收到1w的发票,另1w的发票则至今没有收到,但是有收款人的收款证明(上有姓名、身份证号、签名),说此1w作为余款和其他费用。
...
后来房子过户、验收、结款,与中介的关系也结束。

两月后,那位收款的中介经理离开中介公司,中介公司现在追讨我姐说中介费没有交齐。


请问法律责任该归谁的?(需要补充否?)
优雅地老去...
顶端 Posted: 2009-06-23 18:06 | 94 楼
dnd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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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
这里其实牵涉到一个表见代理的问题----就是那位中介经理的收款行为能否代表中介公司。

如果你有证据能证明他就代表中介公司,比如说:名片、代表中介公司所签订的中介协议、经办过程中的一些行为、签字等等,那么他的收款行为就是代表中介公司,至于他是卷款潜逃还是怎么着都跟你没关系,相应的法律责任自然是由中介公司承担。

如若不然,那就是那位中介经理涉嫌冒充中介公司名义诈骗,那可就是刑事责任了。
顶端 Posted: 2009-06-23 21:15 | 95 楼
body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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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94楼chanel于2009-06-23 18:06发表的  :

老刘,想问个关于中介的问题。

我姐于今年年初购置一二手房,三月已拿到房产证。
但现在中介说她没交齐手续费。

实际的情况是:她在签三方合同的时候已交了2w订金。后来第三方与中介商定中介费为1.5w,所以成交前只需交1w订金。至此她从中介收到1w的发票,另1w的发票则至今没有收到,但是有收款人的收款证明(上有姓名、身份证号、签名),说此1w作为余款和其他费用。
...
后来房子过户、验收、结款,与中介的关系也结束。

两月后,那位收款的中介经理离开中介公司,中介公司现在追讨我姐说中介费没有交齐。


请问法律责任该归谁的?(需要补充否?).......


有几个问题:

1、“她在签三方合同的时候已交了2w订金”,这里说的三方合同是“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吧?2W订金到底是指购房的订金呢,还是也包括中介费在内?从后面介绍的情况来看,至少包括了1W的订金。

2、“后来第三方与中介商定中介费为1.5w,所以成交前只需交1w订金。”这是写在合同里的,还是私下的约定?—“房屋买卖居间合同”里约定的中介费是多少?

3、“1w的发票”上面写的应该是“中介费”吗?“收款证明”的签字人(收款的中介经理)与“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上的签字人是同一个人吗?有没有保留他的名片?

基本的判断是,如果你姐姐已经按照合同的约定交齐了中介费,即便有一部分款项是交给了中介经理个人的,由于中介经理收款时代表的是中介公司(法律上称为“表见代理”),他个人收取费用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该由中介公司承担,至于中介经理个人是否上缴这笔款项,是中介公司与他个人之间的问题,与你姐姐无关。

综上,比较关键的问题是:1、居间合同约定的中介费是多少?2、你姐姐支付的2W到底是什么性质的钱?从你介绍的情况来看,似乎其中的1W是中介费(因为中介公司开了发票),另外1w的性质约定不明。
发上依稀的残香里,我看见渺茫的昨日的影子,远了远了.....
顶端 Posted: 2009-06-23 21:19 | 96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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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95楼dnd96于2009-06-23 21:15发表的  :
楼上:
这里其实牵涉到一个表见代理的问题----就是那位中介经理的收款行为能否代表中介公司。

如果你有证据能证明他就代表中介公司,比如说:名片、代表中介公司所签订的中介协议、经办过程中的一些行为、签字等等,那么他的收款行为就是代表中介公司,至于他是卷款潜逃还是怎么着都跟你没关系,相应的法律责任自然是由中介公司承担。

.......


谢谢dnd96!

他是能代表中介公司的,因为他是中介公司的员工(那时),有名片。
中介协议是他手下的一个经纪经办、签名的。
至于收款的是他本人,有收款证明(含签名)。
优雅地老去...
顶端 Posted: 2009-06-23 23:30 | 97 楼
chl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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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96楼bodyliu于2009-06-23 21:19发表的  :


有几个问题:

1、“她在签三方合同的时候已交了2w订金”,这里说的三方合同是“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吧?2W订金到底是指购房的订金呢,还是也包括中介费在内?从后面介绍的情况来看,至少包括了1W的订金。
.......



抱歉,老刘。晚上才又问清楚了事情。

1、“她在签三方合同的时候已交了2w订金”,其实是房子的订金。并在此时,收到中介经理2w元的收款证明,上有他的姓名、身份证号、签名。

2、“后来第三方与中介商定中介费为1.5w,所以成交前只需交1w订金。”这里我搞错了。应该是中介经理在我姐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三方协议里的房子订金改为1w,并得到业主签名。(此业主在第二个城市,所以并没有三者同场的情况下签协议)此后,比较长一段时间,三方协议的一联才回到我姐的手上。此时,她并没有注意到以上的擅改。当时得到中介经理口头的回复是1w作为房子的订金,1w作为中介费之用,却以财务员不在为由推搪延迟给与1w中介费的发票。之后,他离开中介公司。

3、“收款证明”的签字人(收款的中介经理)与“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上的签字人是同一个人吗?——不是同一人。收款人是中介经理,三方协议(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签名的是中介经理的跟办人:经纪,有保留名片。

4、中介费是2.5w元。此后,由经纪经办整件事,按正常手续交齐房屋的余下首期款;递件(即按房管局规定进入房屋交易程序之一)时,交上余下的中介费1.5w元,并得到中介公司开出的中介费的发票。但前1w元的中介费发票迟迟未有出。此后,经纪也离开中介公司。(现在发现中介经理与经纪在同区共同开建另一中介公司)


的确,“另外1w的性质约定不明”。
问题是,三方协议有提醒买房须有中介公司财务开出的发票,并须在中介公司的店铺内交款。但我方是在中介公司店铺以外之处交款2w,并且没有得到发票。只有收款证明,而此时中介经理仍是中介公司员工。这样,我方有没有过失?有没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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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端 Posted: 2009-06-24 00:48 | 98 楼
chl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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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刘和dnd96,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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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端 Posted: 2009-06-24 23:25 | 99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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